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自2019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以来,肥东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氛围,找准实施着力点,抓住源头治理,规范程序保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在疫情期间,县人社部门通过县内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播放宣传视频和画面,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负责人解读”栏目推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政策解读内容,同时利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建筑围挡、宣传栏、展板等载体刊播、张贴《条例》宣传标语。开展进企业、进项目工地、进乡镇园区的宣介活动,免费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200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1000余份、《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200余份和维权联络卡千余张,收集汇总可行性意见、建议11条,为《条例》贯彻实施打好基础。
同时,重点抓住“三点一线”,按《条例》规定,提前打好预防针,明确建设单位监督工资发放责任和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的垫付责任、突出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欠薪、总包代偿”责任、大力推广农民工工资以社保卡作为支付方式,努力建立劳务费用从建设单位,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到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全链条。做实“一金五制”,按照《合肥市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方案》规定流程,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保函)、工程支付担保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维权公示制度、总承包代发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化管理,在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
完善《条例》落实保障机制,实现“三个全覆盖”,用活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实现全县上下联动全覆盖、做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实现各级部门横向协同全覆盖、通过“请进来”的培训和“走出去”的宣传实现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工学习掌握《条例》全覆盖。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全面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县人社局、司法局组建肥东县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协助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潘帅本刊记者顾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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