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热门”问题, 这里都有答案
4月底,合肥市召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部署会,合肥公安交警部门和合肥报业全媒体也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受到广大车主的广泛关注。不过,还有许多读者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出了疑惑,合肥公安交管部门也给予了及时答复。
1.肥东县的户口,在合肥市区内办理,需要居住证吗?
答: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00号令),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需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办理居住证。
2.以前办过电动车号牌了,这次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答: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合肥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管理,发放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长期有效,可以正常使用。
3.发票、合格证早就不知道放哪了,应该怎么办?
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必须具有合格证和发票,如果合格证和发票遗失,应当到销售企业补办。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必须具有合格证,如果合格证遗失,则不能证明该车是否符合“旧国标”,只能登记临时通行标志;如果发票遗失,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如果合格证、发票遗失,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4.请问多年前合肥市就集中办理过电动自行车上牌,还有效吗?
答: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合肥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管理,发放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长期有效,可以正常使用。
合肥公安交警部门提醒,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合肥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制区域内的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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