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顺利完成
肥东县在深化社会救助体系改革,提高基层社会救助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加快审批救助兜底速度,推进各项机制有效衔接改革试点中,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顺利完成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4项审批权限下放乡镇。
4项审批权限下放以来,全县有71户困难家庭113名对象已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乡镇直接实施临时救助38人次。另有260户311人和13户13人困难群众正在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35户申请临时救助。今年,该县成立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民政局牵头总抓,县卫健、医保、财政、人社、住建、审计、信访和扶贫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先后制定出台4项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负责社会救助审批,县民政局负责备案、监管和资金发放。在全市率先开展县级低保网上审批,通过低保无纸化办公,直接受理申报,全程网上审核申报,提高审批效率。随后,临时救助和城乡特困业务也全部实现网上审批,为审批权限下放奠定了基础。建立健全覆盖面达6.4%、人数为68429名困难群众基本数据信息库,“凡救助必入库、要救助先入库”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实施精准救助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此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20个乡镇(园区)招聘22名乡镇社会救助专干和335个村(社区)村级社会救助专干,每年2次以上开展业务培训,在全省率先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业务较为熟练的社会救助专干队伍,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提供了人员保障。
为了减少环节,优化救助审批流程,县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中心采取一级宏观管理和备案监督,定期或随时抽查审批服务情况,及时调整纠正偏差。通过主动发现,精准识别,第一时间帮助他们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直接实施审批,精准度得到极大提升。同时,县民政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大数据支持,与县组织、纪委监委、住建、税务以及市场、车辆管理等部门形成合纵,对申请对象的房产、纳税、工商登记、车辆登记信息和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备案等精准核对,提高预警度,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骗保等违规现象发生。
(汪顺本刊记者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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