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纪委监委严明并村纪律严守“四项纪律”“十个严禁”

肥东晨刊 2020-04-14 08:29 大字

近日,肥东县启动并村工作,由目前335个村(社区)调整合并为240个村(社区)。为确保并村工作顺利进行,肥东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在村(社区)调整合并工作中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严守“四项纪律”和“十个严禁”,严明并村工作纪律。

严守政治纪律。乡村两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主动维护并村工作大局,带头支持并村工作。严禁制造散布扰乱并村工作谣言和发表不实言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

严守组织纪律。调整(合并)的村(社区)干部,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的调整安排,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严禁在村干部调整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严禁公职人员和退休干部干扰并村工作。

严守廉洁纪律。做好村级“三资”清查登记、移交等工作,严防集体资产流失,及时在“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上公示并村后“三资”情况。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务账目和凭证;严禁虚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村级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严禁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以及转移套取资金;严禁违规续签各项经济合同,暂停一切资产租赁、工程承包等行为;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严守工作纪律。深入细致地做好并村干部思想安抚工作,督促他们按规按时做好交接工作,客观评价离任村干部任期内的工作,落实好离任待遇,督促合并村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上岗的村干部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作风漂浮、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做到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确保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并村更要并心,县纪委监委要求宣传好、引导好合并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任何人不得组织、煽动、挑唆、指使群众上访闹事以及其他抵制并村行为;县乡两级纪委将加强对并村工作各项政策和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纪宣本刊记者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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