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博物馆关于征集抗击2020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肥东晨刊 2020-04-08 11:58 大字

2020年初,新冠肺炎不期而至,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拉开序幕。疫情出现以来,在肥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冲锋在前、忘我奉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历史需要铭记,当下需要记录,未来需要启迪,肥东博物馆作为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抗击2020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见证物,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实物、文件、照片、影像及艺术作品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公告、文件

1.县委、县政府、各乡镇(社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公告、文件(原件)等。

2.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如暂停营业通知、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原件)、《关于暂停营业的公告》等。

(二)相关实物

1.相关防疫物资物品、宣传资料、有代表性的横幅、标语、扩音喇叭、消毒液喷壶、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

2.通行证、小区进出证、工作证、人员登记表、测温仪、袖章、红马甲、强制休息令等。

3.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防疫管控工作笔记、抗疫心得体会、与家属的往来信件等。

4.抗疫工作人员的请战书、请愿书、火线入党申请书、信件、日记、笔记、社区工作记录册、捐赠品清单、工作设备等。

5.反映和记录个人(含病毒感染者)疫情期间隔离治疗、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内容的文字、照片、影像、艺术作品等。

6.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在抗疫期间使用的、具有代表性的物品。

7.在抗击疫情过程中,英勇牺牲的医护、防控等人员遗物。

8.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个人捐赠的用以抗击疫情的资金及物品记录的相关凭证。

9.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实物。

(三)以抗击疫情为主题创作的各类作品

1.反映各行各业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公安干警、镇、社区、村、卡口等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辛勤工作、感人事迹的作品。

2.为表现我县抗击疫情而创作的歌曲、戏曲、诗歌、散文、小说、书法、绘画等文艺作品。

3.表现我县抗击疫情的摄影、摄像作品、音频资料。

4.患者难忘的就医、就诊、住院的经历和感受,自我健康管理之道等作品。

5.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物件和作品应配以一定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字数在200字以内,作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邮箱、通讯地址。

(三)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所拥有物品具有完整及合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财产权的情形,不存在其他第三方权利。

三、征集方式

(一)到馆移交

捐赠者可到肥东县博物馆移交相关实物(每周二至周日9:00-17:00,周一闭馆)

(二)邮寄送达

地址:肥东县得心路与深秀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邮编:231600

收件人:王海韵

联系电话:0551-62520089

(三)上门移交

以乡镇或者单位为主体统一收集整理好的,肥东县博物馆将与其对接,上门办理移交手续。

(四)电子邮件

电子稿、数码照片等请发送至邮箱:219652832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抗疫见证物”;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以便联络。

四、注意事项

(一)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韵

联系电话:0551-62520089

(三)补充说明

本次征集均为无偿捐赠。肥东县博物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捐赠物品进行评估认定,对入选物品的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纪念证书,对未入选的物品按渠道退回。

衷心感谢您对博物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协助我们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物件和作品征集工作。

肥东县博物馆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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