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出台政策补贴贫困户

江淮晨报 2020-03-20 06:26 大字

本报讯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特色种养业,肥东县的扶贫产业生产经营主体将会收到一笔钱。记者从肥东县农业农村局获悉,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肥东县日前出台《肥东县疫情防控期间促进特色种养业扶贫扶持政策》,对全县特色种养业扶贫产业园经营主体和自种自养达标贫困户因疫情造成的产品滞销、价格下降等损失给予补贴。

补贴主要针对三种不同的经营主体发放——自种自养贫困户、租用扶贫资金建设大棚的经营主体、扶贫资金参与入股的经营主体。

对2019年度经认定达省标且2020年度继续发展的自种自养贫困户,2019年发展1个种植或养殖类达标产业项目,一次性补贴500元,发展2个及以上的达标产业项目另一次性增加补贴500元;林业达标的根据保存面积给予达标户每亩200元的一次性林木抚育补贴。

对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建设,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全部承包租金或分红的扶贫产业园(基地)经营主体,按设施钢架大棚净面积每亩补贴500元。

对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经营并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入股分红资金的经营主体(含参照资产收益资金管理的扶贫产业园),按财政扶贫资金入股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赵佩娟

通讯员 桑亚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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