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发热咳嗽类药需实名登记报告

肥东晨刊 2020-03-19 07:45 大字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排查登记和掌握零售药店购药的发热、咳嗽人员相关信息,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3月15日起,肥东县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恢复零售药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据悉,目前县内所有购买感冒、咳嗽类药品的人员都需要使用身份证实名购买,药店工作人员需要将购药人信息如实登记在记录表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上报给属地社区。此外,当前处方药仍需凭医疗机构的处方进行销售,各零售药店每日需通过手机登录“合肥通”APP或“皖事通”APP填写登记相关购药信息并上传照片以便追溯。

(鹿自强本刊记者木子)

新闻推荐

扶持特色产养业政策有力度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日前,肥东县出台《肥东县疫情防控期间促进特色种养业扶贫扶持政策》,对全县...

肥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