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竟售卖不合格口罩涉案药房当事人被罚款29.85万元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力度加大,在全国各地,口罩成为出门必需品。不少口罩生产企业24小时组织加班生产,但仍然供不应求。在这防疫的关键时刻,有一些人却想借着疫情销售假冒口罩,赚取昧心钱。连日来,肥东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两起涉嫌售卖假冒伪劣口罩案,均为同一类型假冒产品。
1月30日,该局稽查大队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位于肥东县撮镇镇义和家园的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肥东三店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接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检查,现场查获标注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5只,共进货340袋,其他的已全部售出。经查证,此批口罩并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属于涉嫌假冒侵权产品,质量极差,单薄易破。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嫌假冒侵权产品予以扣押。
经查明,2020年1月22日,当事人以16500元的购货款,从王某处购得“飘安”牌口罩1500袋。王某未向当事人提供相关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且未能提供口罩的检验报告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另经查明,因当事人相关商品入库需要供货商名称,但是王某无法及时提供,当事人出入库管理员遂将安徽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供货商录入系统。当事人销售的“飘安”牌口罩货值金额共计29850元。至案发止,当事人共召回涉案口罩394袋。对当事人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飘安”牌口罩的行为,该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394袋口罩、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共计298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无独有偶,同日,肥东县众兴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该乡好宜多超市内查获同类假冒一次性使用口罩商品,共进货2000只,当场查扣600只。
下一步,该局将对全县销售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朱捷本刊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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