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劝耕贷”推广成效显著

肥东晨刊 2020-01-08 09:33 大字

“劝耕贷”业务自2017年在肥东县试点以来,全县上下积极开展“劝耕贷”推广工作,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贵、慢”发展难题,探索构建政府、担保公司、银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担、共推、共管、共享的新型支农资金使用机制,促进了现代生态农业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脱贫攻坚。肥东县“劝耕贷”累计担保贷款17118万元,309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益,目前在保户数102户,在保余额5806万元。

2017年肥东县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劝耕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规范贷款流程。通过报刊、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劝耕贷”的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组织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利用“劝耕贷”成功创业的典型精心编写案例,推进“劝耕贷”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宣传,全县约140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了“劝耕贷”金融贷款新政策,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正在申报办理“劝耕贷”支农贷款手续。

省农担公司在肥东县设立办事处,为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肥东县从地方金融监管局抽调工作人员专职协助推进“劝耕贷”工作。与此同时,注重乡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邀请省农担业务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对现阶段“劝耕贷”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系列安排,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必须进行建档立卡,实现“一户一档”,不断推进“建档立卡”工作规范化,目前全县1236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加强对“劝耕贷”业务的引导,将“劝耕贷”业务纳入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同时纳入全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对于享受“劝耕贷”贷款符合政策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上年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财政贴息补助。

树立贷款风险防范意识,对信息资料真实、主体身份真实、借款用途真实、经营情况真实等各方面尽职调查;严把准入关、审核关和资金使用关,确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有效益、收得回”。同时,加大督查问责,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不负责任、以权谋私、违规推荐操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恶意欺诈、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出台警示惩戒实施办法,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恶意骗贷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违法责任。

陈莉杰本刊记者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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