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编号:2019005号

肥东晨刊 2019-11-20 08:37 大字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店埠镇龙泉中路房产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551-67730888

公告单位: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18日

新闻推荐

肥东经开区:开展联合执法保安全

本报讯近日,肥东经开区安监局联合肥东县应急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成立检查组,对经开区企业开展专项安全...

肥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