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横祸身陷困境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感谢检察院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你们的救助对我们这样的贫困家庭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近日,在肥东梁园镇,当上门调查走访的检察官认为符合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将加快办案进程、多方争取救助资金时,吴某某夫妻俩泪流满面地表示感谢。
原来,今年4月5日早上,40多岁的吴某某在梁园镇上集市买菜时,被男子王某(化名)发动的摩托车撞倒在地,致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度)。经肥东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吴某某伤情为重伤二级。因为王某无力赔偿,肥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吴某某仅获得了13000元的赔偿款,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现在看到检察院的同志不辞辛苦地为妻子的救助金奔波,他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
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了吴某某的家属,了解到吴某某现已出院,回家继续康复治疗。因为受伤严重,目前不能行走,平时只能坐在轮椅上。鉴于申请人的身体原因,检察官决定上门走访,深入了解申请人的家庭情况。
经过面对面的交谈,承办人了解到吴某某由于术后身体虚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在外打工的丈夫李某回到了家中每日看护,家里现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而在住院期间,为了凑齐吴某某住院所需的18万余元,丈夫李某已经将亲戚朋友借了个遍。后期还需进行8万元左右的二次手术,看着家中年迈的老母亲以及刚上小学的两个孩子,李某愁容满面,夜不能寐。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一边安慰鼓励吴某某,一边表示,肥东检察院将积极落实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快办案进程,及时上报合肥市检察院和政法委部门,多方争取救助资金,早日送到吴某某手上,助其渡过难关。
看着上门走访的检察官,李某激动不已,“谢谢你们,不辞辛苦地为我妻子的救助金奔波,我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
据悉,近年来该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变化,创新救助工作机制,定位司法救助案件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长效”,他们不断探索、完善、健全多元救助方式,积极开拓司法救助案源,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准确了解救助对象的具体困难,做到因人而异、因案施策,帮助被救助人及早脱离困境,提升了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效果。
盛丹青本刊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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