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提升患病群众“获得感”
近几年来,肥东县大病保险工作平稳推进,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资金中提取,个人不用额外交钱就能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报销比例为60%-90%。今年肥东县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由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承办,实现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在即时结报医疗机构,患者在出院时就享受基本医保补偿和大病保险补偿;在省外非即时结报医疗机构,患者出院后,将相关材料交给所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在享受基本医保补偿的同时即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无需另外申请大病保险补偿。截至目前,大病保险补偿20176人次,补偿金额6702万元。
(罗金涛本刊记者王凤莲)
新闻推荐
日前,为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保障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及时享受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待遇,...
肥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肥东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