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车司机服务不周惹不满 事发肥东县,当事司机已被停驾车6个月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11-08 11:36 大字

[摘要]事发肥东县,当事司机已被停驾车6个月

■ 本报记者陆杨

“我们这里有一个殡仪车驾驶员,利用自己的身份,垄断了本地的丧葬用品市场,老百姓意见很大,希望上面能管管。 ”11月5日,肥东县古城镇杨塘社区农民杨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

杨先生告诉记者,这位司机是本地人,大约四五年前成了当地的殡仪车司机,专门负责杨塘及周边地区的遗体运输服务,“我们这里老人去世后,都是由他开车送往县城殡仪馆。 ”

“后来,这位司机开了一个丧葬用品商店,还提供丧事后勤服务。 ”杨先生认为,人人都可开丧葬用品店,这本没什么,但这位驾驶员渐渐地开始利用身份,让丧户必须到他家买丧葬用品,“已经涉嫌垄断经营。 ”

杨先生介绍,如果丧户没有从他家购买丧葬用品或是后勤服务,这位驾驶员就以各种理由拖延遗体运输服务。 “有人打电话给他,他就故意拖延,说车子坏了。 ”杨先生说,“如果催促急了,他还会大发雷霆。 ”

杨先生表示,杨塘是一个小集市,丧葬用品店有好几家,自从这位驾驶员家开店以来,其他店的生意大不如前。针对杨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11月5日上午联系了肥东县殡管所。该所负责人梁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在9月份之前已经接到多位群众举报,并安排专人配合古城镇政府对当事司机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这位司机的确存在态度差、服务不周到等问题。鉴于此,我们根据内部管理规定,责令他停止驾驶殡仪车6个月,从9月28日起开始执行。 ”梁所长介绍,6个月后,要视情决定是否继续由他驾驶,“如果不合格,我们会换人。 ”

据介绍,目前杨塘片区的遗体运输服务已由肥东殡仪馆直接负责。针对杨先生反映的垄断问题,梁所长回应,该问题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界定,群众可以向市场监管局反映。记者随后向杨先生转达了这一意见,他表示,将向有关部门举报。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此外,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可处拘留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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