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上信用卡顿起歪念 盗窃表妹钱获刑又罚款
信用卡欠了钱还不上咋办?借住自己家的表妹刚好取了钱,要不……肥东县的蔡某某在干了这样一件“日后不好相见”的事,从表妹行李箱内盗窃3万元后,近日,经肥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蔡某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
4月25日下午,蔡某某陪其表妹刘某一起去银行取了6万元现金,放在银行装钱的纸袋里,然后一起回到蔡某某家中。刘某将取出的6万元钱放进行李箱时,蔡某某就在旁边,后刘某将行李箱放在家中卧室门口的走廊上。第二天早上,刘某准备离开时,打开行李箱发现少了3万元,便询问有没有看见钱被谁拿走了,蔡某某说自己没拿,刘某遂打电话报了警。
其实钱就是蔡某某拿的,他趁刘某睡觉时,翻出放钱的纸袋,从中偷了3万元钱,到银行存了1万元后,另外2万元就放在包里,一直未动。当刘某询问时,蔡某某不敢承认,刘某报警后,警察来到现场勘察,蔡某某很害怕,于是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蔡某某供述说:偷3万元是为了还信用卡里欠的账,想着3万元正好能还清了。对自己的盗窃犯罪行为,蔡某某十分后悔,“我犯了盗窃罪,我偷我表妹的钱是一时糊涂,我知道错了。”
肥东县院检察官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指出:被告人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刘某放在行李箱内的现金3万元,构成盗窃罪,依据刑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蔡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对其适用缓刑。法院审理后,遂作出以上判决。洪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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