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里打他人 瘪了荷包伤和气
本报讯敬老院本该是个和谐相处的地方,而院民陈某某却因为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被挡住就对同样是院民的汪某某大打出手,造成汪某某两根肋骨骨折。近日,经肥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还赔偿了汪某某各种费用9000元。
今年3月21日8时许,肥东县马湖乡马湖敬老院院民70余岁的汪某某停放在敬老院车棚内的电动三轮车影响到了同一敬老院院民、75岁的陈某某的电动三轮车出入。于是,陈某某找到汪某某,骂骂咧咧地质问为什么其电动车挡住他的电动车了。两人没有说上几句话,陈某某就上前用右掌朝汪某某的头上打去,随后,双方扭打起来。在陈某某将汪某某推倒在地后,用脚踢中了汪某某的左腰部位。后在围观人的劝阻下,陈某某方才住手。
经诊断,汪某某左侧第9、10肋骨骨折。经鉴定,汪某某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陈某某的侄子代其与汪某某达成和解,赔偿汪某某各项费用9000元,汪某某对陈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洪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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