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1900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9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店埠镇龙泉中路房产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551-67730888
公告单位: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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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