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嫖资起纠纷报警谎称被性侵男女双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嫖客未付嫖资,失足女怒而报警,称被性侵,结果双双被拘留。日前在店埠镇上演了这样一幕闹剧。
7月27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肥东县公安局店埠派出所接到尚某某报警,称自己在某宾馆内被性侵了。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将嫌疑人郭某某当场控制。调查中,郭某某承认自己与尚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可是对于其他却不愿多说。民警觉得定有蹊跷,于是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在审讯时,民警告知郭某某,若不从实交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听到将会判刑的郭某某赶忙说道:“我手机里面有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我们都是自愿的。”
原来,当日凌晨,二人在某网络社交平台上约好,到肥东县店埠镇一家宾馆内进行性交易。按“约定”,郭某某要支付尚某某3000元作为嫖资。然而事后,他却不愿意支付。尚某某感觉被欺骗了,于是以自己被性侵为由报警。
目前,嫌疑人郭某某、尚某某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肥东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东公新本刊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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