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继承转移登记公告编号:2019002号

肥东晨刊 2019-08-02 08:44 大字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8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店埠镇龙泉中路房产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551-67730888

公告单位:肥东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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