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
□刘亚茹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的行为规矩的总称。”新华字典的解释模糊抽象。法律,是什么?为何人人都要遵守?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距今已有1700多年,但他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先开始的?它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道理:做任何事要有规矩。有了规矩,人们的行为有约束。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曾经有人做过这样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有人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人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些,不能受窝囊气。”不难想象,有这样无知且法律知识淡薄的父母,又怎能教育出懂法、守法的优秀孩子?我很庆幸,我没有那样的父母,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
社会上知法犯法的现象屡禁不止。小到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大到一些政府官员利用手中职权公然违法犯罪。例如:天津独流镇制售冒充品牌调料事件,汇集的造假窝点多达四五十家,每年产值以亿元计,造假时间更是长达十多年。随后,天津市急速成立专案组,先后打掉制假售假团伙三个,发现并依法查处无食物消费许可证,无营业执照制假窝点七处,并对主要犯罪分子予以严惩。虽然他们获得了很多金钱,但他们破坏了社会,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
试想,如果每个人都为了一己私利,没有法律意识,公然挑战法律,那么社会将会变成怎样的呢?更可怕的是,如果每个成年人都不懂得遵纪守法,那些本身文化素养不高,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在这些成年人的潜移默化下,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呢?
法无处不在,我们每个青少年要懂得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自觉守法,才能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做违法事,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正如哲人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理性公民,这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作者系肥东县众兴中学高二(5)班学生指导老师:郑锦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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