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2019年4月8日,根据举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肥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店路徽商睿拓物流园D4东109号安徽远际物流有限公司货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场所查获标有“鲁鹏”注册商标的蚊香7200盒(30支/盒)。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物品涉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本局于同日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案发至今,因无确定当事人,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肥东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浮槎山路交叉口南200米,肥东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四楼四中队;电话0551-67705859)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本局将所查扣物品按照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但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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