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不良行为说“不”

肥东晨刊 2019-05-17 11:12 大字

□王骆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才有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十年树人,百年育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祖国的花朵。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预防未成年人走上不法之路。可是,现在的社会,不良的信息越来越多,它们污染着青少年的心,让一颗颗纯洁的心变得乌烟瘴气。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往往始于不良行为。人们常说,“小病不治,大病吃苦。”“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约束自己,就容易染上不良行为。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塑造性格,性格决定成功。

据统计,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有85℅的人因为网络成瘾,天天泡在网吧,与电脑作伴,乱交不良朋友,但是,他们到了现实生活,仍迷失在网络世界里,做了一些违法的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观看,收听色情读物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心智未发育健全,往往道德观念形成落后于性机能发育成熟,好奇心强,易发暗示,在外界强烈刺激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犯罪动机,从而走上不法之路。

人生之路是漫长的,是坎坷的。在这条路上,生命之舟会经受到各种风雨的考验和洗礼。请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法律,使生命之树常青……

紧跟时代砥砺前进,担当责任奋发有为,是我们青少年的光荣传统。“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幸福,是我们青少年必将承担的重任。一起奋斗,青春才能昂扬;一起梦想,青春才能无悔;前进要奋斗,奋斗要努力,遵纪守法是一切成功的前提。坚持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做到学法守法懂法,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青少年,从对不良行为说不开始。

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明显上升,从一些案例可看出青少年犯罪年龄越来越小,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傲人的鲜花,总在雨中开发,也在风中凋零。“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度量大似海。”青少年热情过高,易冲动,宽容是他们应有的美德。

青少年犯罪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它会因此改写了人生,埋葬了前途,其真一失足成千古恨,况且后悔已晚,但只能呆在高墙铁网下叹息。

成长的过程很漫长,自毁的过程很短暂。路,总有十字路口。前面的路由父母、老师牵引,有伙伴们一起走过。而以后的路,却要靠我们用自己的本事来走。其中的崎岖、坎坷,只有我们亲身经历才能体会到。我们在人生抉择时,不仅仅需要勇气和智慧,更为重要的是把握前进的方向,这决定我们的人生。

撑起我们的保护伞,不让不良行为打湿我们的心灵,远离是最好的选择。携手与法,共度美好未来,营造良好社会,你我人人有责!

【作者系肥东县复兴学校八年级学生指导教师:杨志远】

新闻推荐

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检查

为落实肥东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储备制度,进一步加强必需品物资储备管理、强化市场应急调控,近日,县商务局一行对...

肥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肥东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