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2019年市级粮食优质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合肥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肥东县2019年市级粮食优质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生产基地种植的水稻品种需达到国家或部颁的二级米质以上标准,秸秆还田率达90%,肥药使用量负增长,农药废弃包装袋(瓶)基本回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实施内容
推行优质粮食品牌生产、再生稻生产、稻渔综合种养等优质绿色生产模式,重点推广优良水稻品种、机械化育插秧、减肥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优质绿色生产技术。
三、资金安排
根据项目财政资金量、建设成本、验收考评结果、品牌创建参与等情况,确定补助资金额度。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实施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
2.申报名额。重点乡镇择优推荐4~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般乡镇择优推荐1~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申报程序。乡镇按时统一报送推荐表、项目申报财政文本等有关材料。县农技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考察论证、择优遴选,形成初审意见,项目专家评审组评审立项。
4.基础条件。沿店高路、石长路、合浦路、合蚌路、店白路、梁古路等连片连线集中创建。示范基地要求路、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格田成方,地势平坦;水源充沛,排灌方便;交通便捷,示范带动作用大。
5.示范规模。优质粮食品牌生产或再生稻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建设面积在200亩以上,且当年水稻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稻渔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建设面积在200亩以上。
6.申报材料。需提供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并提供电子档)、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开户行、“三品一标”认证及培训证书等材料(作为评审参考依据)。
7.受理时限。项目申报受理时限为2019年4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肥东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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