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分别开庭审理
本报讯3月26日上午,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高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犯罪集团被指控触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某、姚某、袁某某等人为非法牟利,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记者 朱震宇)
又讯3月26日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谈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8年5月以来,被告人谈某为了称霸一方、聚敛钱财,纠集王某某、程某、李某某以及李某某、邓某某(两人另案处理)等人,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盘踞在肥东县店埠镇的网吧和学校周边,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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