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不付抚养费?法院帮讨回一套房
本报讯肥东县一对夫妻经判决离婚后,婚生子跟随男方生活,女方应按月支付抚养费,但离婚5年多一直未支付,拖欠了1万多元抚养费,无奈之下,男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肥东法院院长出马帮忙讨回抚养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小郑和小孙在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但是小夫妻的生活并不平静,因为家庭琐事,俩人经常闹矛盾吵架。从2013年7月开始,小孙干脆搬回了娘家居住。面对离家出走的妻子,小郑提出离婚,但是小孙不愿意。同年10月,小郑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决离婚。经肥东法院调解,小孙同意离婚,儿子跟随小郑生活,自2013年12月起,小孙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每月可探望孩子两次。
但小孙签字同意后,却一直未履行义务。后来,小郑向肥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小孙支付拖欠的抚养费13500元。昨天,肥东法院开展“江淮风暴”集中执行行动,院长曹海清带领一支执行队伍,来到小孙住所,找到小孙后,要求小孙履行调解书约定的抚养费。经过劝说,小孙现场写下承诺书,将其户头上的45平方米回迁房给儿子,折抵抚养费。
经统计,昨天集中执行行动,肥东法院共拘传3人,拘留3人,和解5件案件,执结5件案件,共执行到位677445元。
朱亚群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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