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

肥东晨刊 2019-03-20 09:06 大字

日前,肥东县出台《肥东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坚持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场满足多层次康复服务需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该办法明确,凡具有肥东县户籍,经临床诊断明确、有康复需求的0-14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其中7-14周岁的残疾儿童需提供残疾人证)均可就近在当地乡镇残联申请救助。并对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申请审核、救助结算、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康复救助项目涉及医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三类8项补助,最高可享受在医疗报销后一次性补助3万元/人。《肥东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更好地为广大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创造平等发展的环境,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有助于倡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为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残文本刊记者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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