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关于店埠镇定光社区 肥东县逸涛商贸有限公司 补偿结果的公示
按照《肥东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东政〔2016〕18号》要求,肥东县店埠镇定光社区肥东县逸涛商贸有限公司补偿合计:陆拾伍万柒仟贰佰陆拾叁元整(¥:657263.00)。现将补偿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特此公示。
(征迁安置建设中心联系人:刘骥
联系电话:0551-67758227)
店埠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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