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致富梦当上传销总管黄粱梦碎变身工地泥瓦匠
“投入3800元,可以挣381万,投资69800元,可以挣1040万,发财致富不是梦……”听起来非常荒唐的一套套说词,竟然也有人信,来自山西岚县的王某便经人介绍,怀揣致富梦想入了传销组织,投资69800元。并通过欺骗亲朋好友发展了31名下线,当上了传销“大总管”,发现被骗后,黄粱梦碎的王某便来到工地做起泥瓦匠。日前,肥东县法院对被告人王某做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怀揣致富梦当上传销总管
2014年,马某某等人以“1040工程”“连锁经营”为名,诱骗亲朋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同年8月份,经老乡介绍,来自山西岚县的王某以69800元申购21份份额加入马某某的传销组织,又积极发展了王某、李、白某等30余人参与该组织,在肥东县经济开发区等地进行传销活动。
自2016年4月起,被告人王某在该组织中担任“大总管”,对参加其传销组织的人员予以管理,收取了18人所谓“投资款”,涉案资金514600元。
发现被骗做起工地泥瓦匠
2017年1月份,被王某等人拉入组织的白某等人发现“老总”、“大总管”等“领导”纷纷离开,有些已经都联系不上,没人发钱致生活也无着落,无奈之下,白某等人只好报警求助,希望司法机关为自己找回公道。
去年9月14日,在太原市做泥瓦匠的“大总管”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据其交待,当上大总管之后就没挣到钱,也感觉到这个组织是骗人的,而且骗的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于是就偷偷离开了。
幡然醒悟方知一枕黄粱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以投资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被告人王某作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从轻处罚。
据此,肥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对其违法所得514600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王某服判息诉。
杨文政本刊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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