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

安徽法制报 2018-12-28 10:36 大字

本报讯 今年1 月1 日起,合肥市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 放政策。12 月 27 日上午,合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来自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以及巢湖市公安机关 治安部门负责人公布了各自辖区的禁放范围,从明年起,全 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将从城区扩大到“四县一市”。

记者从会上获悉,禁放政策实施以来,警方共处罚违规燃 放烟花爆竹行为116起,其中行政拘留1人。 截至目前,全市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共189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较去 年同期下降95%,基本实现了跨年夜、小年夜、春节、元宵节、清 明节等重点时段“零燃放”的工作目标。

2019 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受禁放政策利好影响,合 肥市将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肥西县明确了 “禁限结合、重点推进、全面禁放”的全县禁放3 年计划及目标,即 2018 年 2 月 1 日起,与合肥市区接壤的大桃花片区、 上派镇部分区域和三河古镇核心景区为禁放区域;2019 年 起,上派镇、桃花镇、柏堰科技园、桃花工业园、三河镇全部 区域和花岗镇、紫蓬镇、紫蓬山旅游开发区建成区等区域为 禁放区域;2020 年起,全县域全面禁放。肥东县自2019 年1 月 1 日至 2 月 19 日,在店埠镇、撮镇镇、长临河镇、众兴乡、 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实施禁放;2019 年 2 月 20 日起,在 全县范围实施禁放。巢湖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凤凰 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半汤五个街道实施全面禁放。庐江 县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划定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 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 ——苏河路——金汤路——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 环北路(新军二路)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长丰县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已在水湖镇、双墩镇、岗集镇、双凤开发 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随着烟花爆竹全面退出市民生活,目前市场上出现 了电子炮、礼炮、空气炮等拟声类烟花爆竹替代产品。该 类产品模拟烟花爆竹燃放声响,音量大,持续时间长,造 成了新的噪声污染。对此,合肥市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倡 议:婚庆物品市场、小商品农贸市场等业主自觉停止销售 拟声类电子炮;婚庆公司、殡葬服务企业及从事礼炮、空 气炮租赁业务的个体经营者,自觉停止在居民住宅、医疗 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区域的电子炮、礼 炮、空气炮租赁业务;广大市民主动拒绝使用电子炮、礼 炮、空气炮等拟声类烟花爆竹替代产品,用实际行动维护 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合公新 记者 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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