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禁放一年效果如何?
今年来,相关警情较去年同期下降95%;基本实现春节等重点时段“零燃放”
今年元旦起,合肥市开始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新规实施一年效果如何?昨天上午,合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据悉,今年来,共处罚违规燃放行为115起,行政拘留1人。年底是烟花爆竹传统产销旺季,宾馆、酒店、物业等单位未尽到劝阻举报责任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处罚违规燃放行为115起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市城区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禁放新规正式实施以来,全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共189起,较去年同期下降95%。基本实现了跨年夜、小年夜、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零燃放”的工作目标;春节期间,全市1天空气质量优秀、4天空气质量良好,各项污染物明显下降,PM2.5较去年同期下降30%。
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桂龙介绍,合肥市公安机关共建立54支应急查处队,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开展巡查,禁放政策实施以来,共处罚违规燃放行为115起,行政拘留1人。在源头管控方面,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将临近城区区域纳入禁放范围,清理环城区周边7个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点,有力保障了城区禁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持续对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检查,发现并清理了一大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合肥市城管局强化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的清理整治,共查处5起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县一市陆续出台禁放政策
“年底是烟花爆竹传统产销旺季,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开始抬头。”桂龙坦言,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仍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非法运输行为屡禁不止;农村地区零散非法储存销售行为屡打不绝;合法批发公司向农村地区非法销售成为新动向。
此外,县(市)禁放工作不平衡不同步给城区禁放造成一定压力。目前,四县一市均在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已出台禁放政策,在县(市)主城区及开发区实施禁放,农村地区实施限放,后期逐步将禁放扩大到全域;肥东县、庐江县禁放政策即将出台,计划在县主城区实施禁放,农村地区实施限放。
年底前将开展一次重点排查
为确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回潮、不反弹,合肥市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将在2019年元旦前重点对城区城中村、自建仓库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确保摸清辖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况。
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公安将坚决予以查处收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未尽到告知、举报义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安监部门将从严督促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得向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各县(市)将全面清理禁放区周边乡镇烟花爆竹销售点,对城区周边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约谈。公安机关将开展不间断巡查,对违规燃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工作要求严格处罚;对宾馆、酒店、物业等单位未尽到劝阻举报责任的,依法给予处罚。
余梦园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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