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让扶贫小额信贷更有力

肥东晨刊 2018-12-07 08:48 大字

为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效果,肥东县因地制宜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机制,提高对贫困户的金融服务水平。扶贫小额信贷作为一项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的政策优惠措施,对于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类信贷模式,输血造血相结合。结合实际,在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的原则下,开展自我发展、光伏发展、合伙发展三种信贷方式。自我发展模式优先满足贫困户自主创业需求,鼓励自主贷款、自主使用;光伏发展模式结合我县产业特色,组织动员贫困户入股联户式光伏电站;合伙发展模式组织动员贫困户入股县扶贫办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引导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入股光伏电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利用金融资本促进扶贫产业培育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造血”能力。

大力夯实多维度保障措施,有效控制金融风险。贫困户的贷款风险大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该县夯实多种保障措施,使针对贫困户的贷款既遵循市场规律,又有别于纯粹的商业贷款行为,做到扶贫小额资金可贷能还可控。在放款上突出“严”,在简化、规范信贷业务办理流程的同时,由乡镇和村社区干部、银行工作人员对使用信贷资金的贫困户进行点对点的帮扶,加强审核和监管;光伏发展、合伙发展选择的合作企业均通过严格审核,为本土的优质企业,信用好、成长性强、风险可控。用款上突出“准”,各乡镇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借款人家庭实际,帮助贫困户选准发展项目,合理确定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禁止贫困户将贷款用于建房、购置家庭用品、个人消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收款上突出“防”,按扶贫小额信贷余额的10%设立风险补偿金1500万元,贷款发生损失由风险补偿资金和承贷银行按照7:3共同分担;县财政为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防止贫困户因人身意外伤无力偿还贷款。

建立多层次的工作联系与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部署上,由县人行、县金融办牵头,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多部门积极参与,定期组织召开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目标任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在工作推进上,理顺好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光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乡镇政府负责做好信贷政策的宣传发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摸排推荐;光伏企业负责做好扶贫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承贷银行负责贷款审核、投放和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给予贫困户分红收益并吸纳参与劳务。

(陈莉杰本刊记者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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