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街头当交警为文明创建添薪助力

肥东晨刊 2018-12-05 09:06 大字

○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剑青正在引导非机动车主 ○开具的书面警告罚单 ○县公安局局长黄军龙上路执勤,为文明创建工作添薪助力 ○民警正在对违章市民进行处罚“您好,请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近日,在肥东街头出现了一位“生面孔”的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原来他是肥东县公安局局长黄军龙。为了倡导文明出行,身为一把手的他,以身作则,带头上路执勤,劝导市民遵守交规,为文明创建工作添薪助力。

局长、副局长上路执勤助创建

据了解,从11月13日开始,肥东县公安局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或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或行人横穿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的,处以5-50元罚款。而针对非机动车,此次整治主要针对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或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以及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越线停车,将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为了倡导市民文明出行,为文明创建工作添薪助力,连日来,肥东县公安局局长黄军龙以身作则,带头穿上交警执勤服,拿起对讲机,走上了肥东街头,以一名普通交警的身份,站在十字路口,或者人行横道两端,引导行人、车辆有序通行。并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制止。

与此同时,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剑青,也来到一线路面,在人头攒动的龙泉路与撮镇路交口,有条不紊地指挥交通,为大家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其间碰到行动不便的老人,更是上前搀扶。

34人违章收到书面警告罚单

据悉,自肥东县公安局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以来,目前已经开出了166张行政处罚罚单。其中对于闯红灯的行人或违章的非机动车主,处以50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老人、孩子等特殊群体,这166张罚单中,有34张是书面警告罚单。“像有的人带着孩子过马路,关注点放在孩子身上,就没留意信号灯,确实是无意闯红灯。而有的老人因为腿脚不便、视力不好而闯了红灯,确实不适合进行罚款处罚。”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刘成良表示。针对这种情况,他们给予违法人员“警告”处罚。

据介绍,警告的处罚决定,不需要当事人缴纳罚款,是一种书面警告。“就是让违法人员接受一次教训,下一次不能再犯错误,让他们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性。”刘成良说。

除此之外,肥东公安局奖罚并重,对于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或骑车人,以赠送礼品的方式,进行表扬。

东公新本刊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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