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电商发展谋民生福祉
近年来,肥东县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树牢民生为本导向,积极谋划,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增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产品网上销售,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电商振兴乡村提升民生工程。近日,肥东县又出台2018年《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标准对电商经营主体、电商园区、电商扶贫等给予奖励,扶持全县电商产业发展壮大。
鼓励招大引强。对世界500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肥东县设立电子商务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奖励。鼓励示范创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和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农村电商特色小镇、电商示范村、示范网点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电商应用。对肥东县生产型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旗舰店或微商城进行网上销售,且线上年销售额达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园区建设。对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区,面积分别在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入住电子商务企业分别达到20个、40个、80个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双创”活动。电子商务企业或园区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生回归工程”人员、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提供就业与创业平台,经县商务局审核、团县委授牌后,一次性给予基地5万元奖励。
同时,鼓励农村电商。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应用电商平台销售肥东农特产品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电商扶贫。对农村青年开设网店(微店)创业,年网上销售肥东产品达20万元以上(其中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销售农特产品达到3万元),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贫困户开设网店且年交易额在20万元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电商展会。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商扶贫主题促销展会,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和贫困户增收,按每场活动组织方推广营销实际支出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鼓励物流整合。鼓励快递企业整合农村物流资源,整合后在不增加网购者快递费的情况下保证所有快递能收发到村级站点,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牵头整合负责运营的物流企业给予30万元运营费补贴。鼓励家政电商。对家政服务业企业年销售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网上年销售额占年销售总额20%、50%、80%的家政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丁胜本刊记者顾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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