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肥东晨刊 2018-07-24 10:29 大字

  今年以来,肥东县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着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肥东县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巢湖流域、滁河流域、池河流域地表水实际情况,以及水环境管理和水功能区到2020年的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制定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经环保、水务部门实地勘察,设置了61个生态补偿断面,对县域河流生态补偿全覆盖。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化监管体系。在已成立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职责,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人。依托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固废大排查,“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摸清全县家底,排查环境污染源头,并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处。同时开展联动监测,对全县169家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定期进行监察监测,实地掌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截至6月,共处罚违法企业26家,罚款297.5万元。(本刊记者 王凤莲)

新闻推荐

合肥向东, 精彩与众不同!

肥东工业腾飞走出强县之路

肥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