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

肥东晨刊 2018-07-20 00:00 大字
□毛帆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诫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至今仍有警醒作用。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杀人放火、抢劫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贻害无穷。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作者系肥东县王铁学校四年级学生   指导教师:王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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