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再提高

肥东晨刊 2018-06-08 08:35 大字

  为巩固完善肥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减少参保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今年肥东县大病保险政策待遇再提高。

人均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人均筹资标准从去年的38元提高到50元左右。起付线进一步降低,2018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从去年的2万元降低到1.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分费用段设定补偿比例,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费用分段“0-5万元”补偿比例从去年的50%提高到55%;“5万-10万元”从去年的60%提高到65%;“10万-20万元”从去年的70%提高到75%;“20万元以上”80%保持不变。封顶线进一步提高。省内就医的,年度大病保险补偿不设封顶线,省外就医的,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原则上为20万元。 (民文 本刊记者 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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