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不放松全年全县都要管

肥东晨刊 2018-06-05 08:39 大字

  今年以来,肥东县在全年全县域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开创秸秆“三全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新局面。

坚持“县督导、乡镇(园区)为主、村(社区)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机制,完善“乡镇(园区)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全域禁烧和常态管理的要求,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在午秋两季主要农作物收种期间,乡村组三级管理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现象。严格执行焚烧秸“黑斑倒查制度”“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和“055112369-4-1禁烧电话举报制度”,对焚烧秸秆责任人,由环保部门或由其委托乡镇(园区)给予处罚。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及禁止烧荒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环保执法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同时, 实行包保督查,“县直单位包乡镇(园区)、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制,逐级监督指导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成立3个巡查组、18个督查组,午秋两季农作物收种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督查。加强分类管控,突出种植大户管控。各乡镇(园区)与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主体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和秸秆利用方式,严禁焚烧行为,对违规焚烧秸秆的种植主体取消申报各类农业奖补项目的资格。推行农户自我管控,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行“联户联保”机制,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管理。此外,实行困难农户帮扶,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缺乏劳力的困难家庭实行重点帮扶,帮助开展秸秆离田还田工作,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

(本刊记者 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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