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市场所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晨刊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等98个单位“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称号,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位列其中。
“全国市场监管卫士”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通知,经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级推荐评选、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决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安徽省有3个集体获得此项荣誉,除了凤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另外2个分别为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此外,安徽省还有7名个人荣获“全国市场监管卫士”称号。
本报记者 周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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