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启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不年检”“不活动”“失联”三类社会组织

巢湖晨刊 2021-10-02 09:14 大字

晨刊讯 近日,巢湖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利用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近年来,巢湖市社会组织总体发展平稳有序,全市登记在册社会组织已达480家,在繁荣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参与抗疫防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部分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管理成本,存在潜在风险,影响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8月下旬,巢湖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商请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督促主管的社会组织接受民政部门监督管理的函》,梳理出历年来社会组织年检情况,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所主管的未参检社会组织,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目前,已有12家社会组织采取补办年检、组织换届等方式完成整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清除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绊脚石”,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整治行动将通过撤销登记、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重点整治“不年检”“不活动”“失联”三类社会组织,即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持续到12月,分摸底自查、集中整治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其中10月-1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巢湖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把好“入口关”,立足源头防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巢湖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严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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