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法院审理非法捕捞巢湖水产品案件 为今年第10起案件,涉案金额最大,被告人人数最多
晨刊讯 11月19日,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件是该院今年审理的第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也是涉案金额最大、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魏某等人合谋,收购邓某等人在巢湖禁渔区内采取以“下地笼”、“刀鱼网”等非法方式捕捞的水产品,情节严重。涉案的33名被告人均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魏某等33人对其捕捞、收购、销售水产品行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因其侵权行为产生的渔业资源损失,并承担评估费用。
此案庭审历时3个多小时,由于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巢湖是我国第五大淡水湖,是长江中下游重要水系,水面资源和渔业资源丰富。为保护巢湖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20年巢湖禁渔通告》等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巢湖主体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禁渔期暂定10年。市法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行为。
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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