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费、窃电今后将进“黑名单” 合肥市民用电从本月起发生重大变化

合肥晚报 2020-08-12 00:51 大字

本报讯市民注意了,今后如有恶意欠电费、窃电、严重违约或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等行为,将纳入“失信电力用户”名单,在多个领域恐受到联合惩戒。8月11日,记者从合肥供电公司获悉,合肥市首个电力信用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出台,抄表收费的用户将按诚信等级分为四类。

合肥首个电力信用相关政策落地

日前,合肥市首个电力信用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合肥市加强电力用户及电力施工单位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印发,这标志着合肥市电力行业信用体系正式落地。

自今年8月1日起,合肥市(含巢湖及四县)由供电部门负责直接抄表收费的电力用户,影响电力设施安全以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等主体,以公用综合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在合肥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被认定为“诚信电力用户”、“一般电力用户”、“失信电力用户”和“失信施工单位或个人”四类。

合肥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介绍,“失信用户不仅包括大家所熟知的恶意拖欠电费、窃电行为,同时也涵盖了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如果存在逃交、拒交和拖欠电费;窃电、违约用电;以各种形式拒绝供电公司依法开展用电检查等行为,且达到一定条件的用户将被纳入“失信电力用户”。存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不当操作导致电力设施损坏,肇事逃逸的;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则将被列入“失信施工单位或个人”。

居民欠费超500元当心上“黑名单”

那么,当电力用户存在什么样的情形,会被列入“失信电力用户”呢?有市民担心,假如真有一两个月电费忘了缴纳,会不会进了黑名单?“一般是指情节严重或经通知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按照认定程序达到一定标准。”相关人士介绍。

比如,以各种形式逃交、拒交和拖欠电费(含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同时达到相关条件的。自电费产生之日起满60天,经供电公司两次以上催促仍不交费的;居民欠费超过500元、低压非居民欠费超过500元、高压用户欠费超过1000元的。

以各种形式拒绝供电公司依法开展用电检查,干扰冲击用电检查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因存在窃电、违约用电行为,居民用户需追补电费金额超过300元、低压非居民用户超过500元,高压用户超过1000元的。

因窃电,违约用电行为受到司法机关、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多次出现窃电、违约用电行为的。

满足一定条件可进行失信修复

今后,“诚信电力用户”可享受财政优先考虑、信用加分、专属客户经理等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而失信主体将根据具体情形,受到如:向社会公布其失信行为,中止供电,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取消电力直接交易准入资格等一系列的联合惩戒,其今后正常供用电,工作业务的开展都将发生较大的变化。

“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今后满足一定条件,在其提出修复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或将被移除‘失信名单’,并在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布。”合肥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介绍。

(李岩 曹天广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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