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作为最基本的治理单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合肥市民政局作为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立足本职,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着力补齐短板 夯实治理基础
服务设施和农村养老是当前农村社区治理的薄弱环节,也是合肥着力补齐短板,夯实治理基础的两个着力点。
在完善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合肥市在实施农村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达标工程建设。2018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600万元,完成巢湖市柘皋镇三星村等50个第一批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达标工程建设,同时启动长丰县义井乡红桥村等88个村级社区第二批达标工程建设。每年建设一批、验收一批,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省率先实现达标率100%目标。
在健全城乡养老体系方面,合肥市积极培育和引入市场服务主体,鼓励建设社区嵌入式连锁小微养老机构和具备照护功能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按照省级标准,继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到2020年底,“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推进乡镇、村两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100%的乡镇设置养老服务中心,并同步在其辖区内试点建设3—5个村(农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站。
着力服务提升 增强治理动能
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合肥市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四个方面,加强乡镇政府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包河区淝河镇等5家单位被列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省级试点。全市试点数量全省第一。合肥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得到省民政厅高度认可。
为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合肥市以2018年村和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推动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得到优化,并全面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级配套组织换届工作,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
同时,积极推进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村规民约是由全体村民共同制定并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基层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结合省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合肥市民政局要求各地对不规范的村规民约进行修订,明确提出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形成务实可用的村规民约。
着力协商议事 促进乡村和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为推进社区协商试点建设,合肥市结合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将城乡社区协商作为示范点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督促指导各协商示范点创建工作。各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协商活动,取得显著效果。经开区南艳湖社区“五彩风车”、肥东县店埠镇“座谈式”协商、“面对面”交流、“串门式”谈心等协商案例多次被省级媒体报道。庐江县万山镇长冲村等2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第二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数量全省第一。
此外,合肥还积极创新协商活动载体,通过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农村社区协商示范点等工作,逐步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开展多种协商议事活动。
张旋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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