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水域从事餐饮 处5万元以下罚款 合肥将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民间河长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河道治理保护

江淮晨报 2020-01-07 07:33 大字

本报讯 1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办获悉,《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已启动征求公众意见。今后,合肥市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河道生态治理、保护和利用。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水域从事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经营性活动,在本市河道采用圈圩方式从事养殖活动,或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河道生态治理

草案提出,今后,市、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志愿者或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河道保护宣传教育、监督等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出资、捐资、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河道生态治理、保护和利用。合理利用河道岸线资源,岸线利用的具体控制指标应当在相应规划中明确,严禁侵占河道。

另外,河道整治应当符合河道保护规划要求,注重河道水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改善河道的防洪、灌溉、航运等综合功能,保护河势稳定,维持河道的自然形态,不得任意截弯取直或改变河道岸线,防止水土流失和河道淤积。

堤岸整治将优先采用生态护岸护坡

河道堤岸整治应当保障防洪安全,优先采用生态护岸护坡。河道清淤应当合理选用清淤方式,规范淤泥处置。建设滨水游憩林荫带,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禁止在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规模化养殖畜禽。

城乡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乡排水设施;禁止将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各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在城乡截污管网已覆盖区域,不得设置入河排污口;未覆盖区域,应当达标排放。

出入巢湖河道和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除城镇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口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民间河长制

为全面实行河长制,市、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设立总河长;河道分级分段设立市级、县级、镇级、村级四级河长。总河长、河长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下来,合肥市还将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民间河长制。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考核评价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评估内容。

侵占水域从事餐饮、圈圩养殖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清洗污染水体物品、游泳、设立洗车点等危害水体的行为。

同时,合肥市还将禁止在河道水域内使用禁用的渔具,以及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河道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捕捞。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水域从事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经营性活动或其他影响河道功能的活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提出,今后,在本市河道采用圈圩方式从事养殖活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在河道内从事网箱、网围养殖,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新闻链接

1月24日之前,公众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反馈至合肥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处。电话(传真):0551-63538384;邮箱:hfszyc@163.com。

新闻推荐

李晓飞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公开宣判

本报讯2020年1月2日下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晓飞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巢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

巢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巢湖市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