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提高至60%

巢湖晨刊 2019-07-21 20:55 大字

晨刊讯 今年起,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8%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截至7月中旬,巢湖市累计审核失业保险返还申请企业51家,预计发放金额183万元。

自今年1月1日起,《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扩大到省级深度贫困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行蓄洪区。巢湖市作为革命老区,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50%提高到60%,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何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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