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首名 “村霸”领刑
本报讯近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项某某做出一审判决,项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据了解,这是巢湖市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受到法律惩处的首名“村霸”。
2018年9月16日,巢湖市公安局散兵派出所民警在进村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过程中,接到群众匿名举报,项某某任意殴打辱骂他人,强占公私财物,欺压村民,是典型的“村霸”。因怕受到报复,受害人忍气吞声,不敢报警。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耐心细致地做了大量工作,慢慢让受害人打消了思想顾虑,提供了大量线索和证据。当年10月24日,项某某被依法逮捕。
(杨祖友 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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