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十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合肥日报 2019-03-15 04:54 大字

本报讯昨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中具有警示作用的十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这十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分别是:“巢湖市爺茶茶饮店”销售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合肥安恒光电有限公司未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生产医疗器械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爱玛肥东老母鸡海恒店(陈传兵)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黄德清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安徽味永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长丰县润泉纯净水厂生产不合格饮用水案、合肥宇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案、庐阳区栈小桐梧时尚餐厅金寨路店超范围经营食品案、苏果超市(合肥)有限公司繁华大道店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案和庐阳区东购百货便利店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

(记者 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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