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再多也难逃法律制裁合肥中院发布依法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
面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赖账”的被执行人想法设法逃避,换手机号,假离婚,改名换姓,赠财产……6月1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近三年该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件,包括15件公诉案件和7件自诉案件。所涉案件中,被执行人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手段隐秘、多样,企图蒙混过关,但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私自转让财产避执行
2013年,葛某一直拖欠陈某工程款未还,陈某向巢湖市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该案经过一、二审,合肥中院作出判决,葛某给付陈某45万元及利息。后葛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2014年6月19日,陈某向巢湖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2月5日,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葛某仍未履行协议。同年3月30日,陈某申请恢复对葛某的强制执行。2016年1月19日,葛某与妻子协议离婚,存款、住房归女方所有,债权债务归男方所有,并于同年4月13日将一辆轿车以3万元转让给他人。葛某通过转移存款、转让被查封车辆、离婚时约定不合理的财产分配方案等方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生效判决。2017年3月,法院将葛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该案经公安侦办,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葛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采取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葛某能够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偷卖房独吞共同财产
邵某与李某于2014年1月3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出售夫妻双方婚后购置的一处房产,卖房所得双方各分一半。后双方在履行离婚协议时产生纠纷并诉至合肥市庐阳区法院。2015年3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房屋所有权归邵某所有,邵某补偿李某30万元,在邵某全部付清上述款项之前,李某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就在履行期间,邵某私自将房产处置。2015年8月17日,李某向庐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对邵某名下财产查询后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多次约谈邵某,对其司法拘留15日,其仍拒不执行。2016年11月,法院将邵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邵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该案经公安侦办,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邵某的近亲属代为履行执行款项30万元,可对被告人邵某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玩失踪”躲避执行
2014年5月7日,王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判决赔偿赵某13万余元。王某收到判决书后,不是第一时间到法院履行义务,而是先更换电话号码,致使赵某及法院执行人员无法联系。继而和妻子假离婚,通过离婚协议将所有债务留给自己,所有财产归于配偶。独身一人的王某隐姓埋名,玩失踪,逃避执行的主观意图明显,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2017年10月,法院将王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年10月25日,王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王某对赵某进行了赔偿。
该案经公安侦办,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依法应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王某积极赔偿取得了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2018年3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正言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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