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铺售卖自制“川贝枇杷膏”

合肥晚报 2018-03-16 01:02 大字

[摘要]合肥市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度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为隆重纪念第36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合肥市2017年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1.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案。该公司在明知某包子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让其在公司的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销售活动。受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褚某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牛肉及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案。当事人褚某购进的标注有“ibp”、“EXCEL”字样的牛肉,均未能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清单,两种牛肉均没有中文标签,且在购进上述牛肉时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褚某被处以责令改正;警告;没收两板标注有“EXCEL”字样的牛肉;没收违法所得184.2元;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何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何某经营的香香卤熟食店的卤汤经抽样检验,罂粟碱含量35μg/kg,那可丁含量31μg/kg。当事人何某在制作卤汤时为增加卤汤的口感,在卤汤中添加罂粟碱等非食用物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经法院判决,何某被处以7个月的有期徒刑。

4.安徽省立药业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非法销售药品案。该公司在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未按照要求建立客户档案,未签订买卖合同,未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并且违反规定使用现金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交易,为他人可能非法经营行为提供了药品、票据等便利条件。该公司受到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已注销。

5.王某销售假药案。2017年9月19日,根据相关线索,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王某经营的合肥瑶海区大胃麻母婴用品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放有大量外文标示的产品,经依法认定,确定其中标识为MUCOSOLVANP、entofryl宝宝腹泻糖浆等24种境外产品均按假药论处。目前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已立案调查,对当事人已采取控制措施。

6.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食堂生产经营含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案。2017年2月16日,5名考生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食堂就餐后发生腹泻,经调查,原因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火腿肉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当事人生产经营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火腿肉熟制品的行为被依法给予10万元行政处罚。

7.合肥花亭湖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当事人餐厅后厨操作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具备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存在交叉污染;且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被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8.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肥西名邦店使用过期原料生产食品案。执法人员在2017年4月1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面包部操作间冷冻库存放有过期的蛋散、笑口枣等食品原料,熟食部柜台上存放有使用过期原料炸制的成品蛋散及成品笑口枣。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原料生产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被依法给予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及食品、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9.巢湖市食药监局和公安局联合查获销售假药复方甘草片系列案。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巢湖市孙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复方甘草片可疑。该药品检验和协查后,确认为假药。巢湖市食药监局和公安局联合对假药来源进行了追踪溯源。经查,假药来源为王某、孙某从微信群中购买。巢湖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王某、孙某销售假药罪成立,两人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巢湖市孙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没收复方甘草片42瓶;没收违法所得98.4元;罚款6100.6元的行政处罚。

10.刘某无证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刘某自2017年7月以来,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淘宝店铺“致朴手作美食”销售自己加工制作的“川贝枇杷膏”,标签标注配料:川贝母、枇杷果、枇杷叶、冰糖。经查该食品未加入川贝母,是刘某为了提高售价而虚假标注。当事人刘某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2元;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250ML玻璃瓶81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日常监管和稽查结合,强监管和严处罚并举,重拳出击,敢于亮剑,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017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1357件,办结99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6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总计2357.63万元。

温馨提示: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没有场地成本、占用资金量小、可以克服传统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互联网违法行为呈现增多趋势。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从具有合法资格的网店购买食品和药品,注意索取发票,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同时,警示网络销售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心存侥幸,网络销售违法同样难逃惩处。

实习生 丁霞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郑静

新闻推荐

春回大地万物苏 美丽合肥添新绿

全市各地掀起义务植树造绿热潮

巢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巢湖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