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噪音影响睡眠到女员工宿舍掀被子法院判决其行为不构成性骚扰

安徽商报 2018-02-12 10:34 大字

[摘要]法院判决其行为不构成性骚扰

50多岁的张师傅(化名)是巢湖人,之前是巢湖经开区一家酒店的保安,因为掀女同事被子而被开除,他之所以掀女同事被子是因为有事与女同事理论,女同事不予理睬用被子蒙头。张师傅被开除后不服气,将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他被扣的年终奖。近日,合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2013年11月,张师傅与酒店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张师傅在酒店担任保安职务,2016年11月,双方再次续签了三年期劳动合同。 2016年12月28日早晨7时左右,在张师傅身上发生了一件事情,张师傅因楼上噪音影响其睡眠,与一名同事一起到楼上女员工宿舍理论,这名女员工不予理睬,就用被子蒙住头部,张师傅一气之下将这名女员工蒙住头部的被子掀开,双方因此引起了争执。员工报警后,辖区半汤派出所民警到场了解情况,最终排除案件可能,交给酒店处理。几天之后,该酒店以张师傅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女员工宿舍,拉扯女员工被子,严重违反酒店员工手册与宿舍管理规定为由,通知张师傅解除了劳动合同。张师傅向巢湖市法院起诉,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年终奖及他从2017年1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酒店认为,张师傅的行为显然已构成猥亵或性骚扰,最起码也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张师傅称主观上因夜间噪音问题与女员工等理论仅是单方的陈述,即便确实是因为噪音问题影响其休息,他完全可以通过向酒店管理人员反映等正当渠道解决,而非闯入女员工宿舍。”为此,酒店依法解除与张师傅的劳动合同,当然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

■说法 行为不当但不构成性骚扰

巢湖市法院审理认为,张师傅在女员工不听其理论,用被子蒙住头部,出于气愤,将对方蒙住头部的被子掀开,其行为虽然不当,但并未实施侮辱、窥视隐私等其他违法行为,不构成猥亵或性骚扰。酒店解除与张师傅的劳动合同,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奖金是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属于劳动报酬,张师傅2016年全年均在该酒店工作,付出了劳动,应享有平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据此,巢湖市法院一审判决,酒店与张师傅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支付张师傅2016年年终奖2020元。该酒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合肥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张剑/文 欧恺/图

本期焦点

男员工因事进入女员工宿舍与女员工理论,女员工用被子蒙头不听,男员工便掀开被子,此举是不是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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