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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开展驻所检察工作

合肥晚报 2018-02-05 01:03 大字

[摘要]巢湖市院驻所检察室获评“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本报讯  近日,最高检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名单,巢湖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榜上有名。

近年来,巢湖市院驻所检察室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规范开展各项驻所检察工作。在工作中,该院驻所检察室秉承监督中配合、配合中监督的理念,通过每月与看守所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开展两次联合安全检查和定期巡视检查等措施,实现对看守所收押、管教、巡控、刑罚执行、后勤保障等活动的全程精准监督。三年来,驻所检察室共参加联席会议72次,参加武警中队、看守所开展的联合安全检查68次。

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年来,该院驻所检察室通过检察官信箱、监督电话以及与在押人员谈话等途径,共收集在押人员或其亲属提出的控告申诉58件,并全部予以结案。在驻所检察室的监督下,有12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不符合条件而未予收押,为8名在押人员纠正错误刑期。先后对115名捕后在押人员启动审查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采纳率95.7%。该院办理的两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还分别被最高检执检厅评为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件。

该院驻所检察室为丰富监所检察工作内涵,严格执行检务公开、检察官接待、台账登记等工作制度,确保刑事执行检察任务落到实处。三年来,先后开展对高风险人员、职务犯罪人员、要求约见人员“三必谈”900人次,及时掌握在押人员思想动态,进行教育疏导;每季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在押人员普法,累计受教育2400余人次;在合肥市检察机关中首创将在押人员羁押表现情况纳入量刑酌定情节的实施办法,对在押人员审前羁押期间表现进行考核,供法院量刑时参考。已有多名在押人员因羁押期间表现好坏,被市人民法院从轻或从重处罚。

据了解,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历时一年,经过市、省、最高检三级检察机关层层检查验收,并由最高检政治部审查、最高检党组研究最终决定。

(刘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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