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公路合肥首次群众公议处罚
本报讯(万志军 王珏 马翔宇) 6日上午,由巢湖市政府法制办组成的群众公议团对合肥市公路局巢湖分局的四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群众公议。其中一起涉嫌污染公路案通过群众公议,在合肥交通行政执法中还是首例。
据巢湖路政部门介绍,今年8月7日10:32,路政人员在S105合马路的下行48K+200M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BY8153水泥混凝土搅拌车车辆驾驶员正在将罐内的水泥混凝土残渣倾倒在公路路面上,经现场勘验,整个省道长约5.1米的半幅路面被水泥混凝土残渣污染,此行为,不仅严重污染了公路路面,还影响了省道的交通运输安全。对此,当事司机全部承认。
在当天公议中,路政部门采用幻灯片演示的方式分别向与会的群众公议员介绍了案件的整个过程。最后经过群众公议员的一致公议,驾驶员曹国臣被勒令恢复公路原貌,并处100元的经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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